当前位置: 首页 通知公告 教务公告

关于开展2023年微专业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

发布人:综合科 发布时间:2023/09/03 浏览次数: 11
初审:冯冬娜、苟雅斐 复审:杨佳、岳征良 终审:李江蛟
全体师生:

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推进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文科、新师范、产业学院建设,加快培养紧缺人才,促进学科交叉和校企深度融合,共享优质教学资源,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要,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,同时进一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,凝心聚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,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开展2023年微专业试点建设项目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微专业名词解释: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,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、研究方向,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,使学生通过灵活、系统的培养,能够具备该方面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,有效提升专业培养与就业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。

二、 修业年限:1年

三、 证书:学生按照微专业开设要求,修读完成微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后,经所在学院审核后,报教务处审定,发放由学校统一印制的微专业证书(作为校内学习证明使用)。

四、 收费标准:微专业按学分收取学费,每学分300元。各微专业在确定录取学生后,分别在微专业开设的第一学期初和第二学期初,按照所在学期总学分一次性收取。

五、 试点微专业:本次面向全校学生试点开放集成电路技术与应用、中老年运动康养、健康大数据、生活方式医学、工业大数据管理与应用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等6个微专业,招生暂不面向校外学生开设。招生满20人方可开班。

六、 报名及遴选:各微专业具体招生对象、招生计划人数、学分设置、联系老师、联系电话及办公地点见附件1。报名及遴选方式详见各二级学院网站公示的微专业招生简章。

附件1:2023年微专业试点学院信息一览表.xlsx

2023年93

快速进入
Baidu
map